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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00年11月30日 实施日期:2000年11月30日)废止

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
 (1994年10月12日 卫生部发布)


  医院感染管理是当前医院管理的一项重大课题,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必须从组织落实、开展必要的监测、严格管理措施三个关键环节入手。健全的管理组织是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基本条件;医院感染监测为采取适宜的管理措施提供依据,管理措施的认真贯彻、实施,才能达到有效控制医院感染的目的。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现就三个环节要求如下:

医院感染管理组织

  一、卫生部医政司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在卫生部医政司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拟定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政策。
  2.建立健全全国医院感染监控管理网络。
  3.拟定有关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4.对全国重大的医院感染事件,组织专家调查、评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5.组织医院感染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6.组织有关医院感染管理重大课题的调查和研究。
  二、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
  各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并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2.制定本地区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政策。
  3.建立本地区医院感染监控管理网络。
  4.对本地区发生重大的感染事件,应即时上报,并组织有关专家调查、评定,提出处理意见。
  5.组织本地区医院感染管理的培训工作。
  6.根据本地区存在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三、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组)
  各级医院应根据卫生部(88)卫医字第39号文件(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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