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 自动洗胃机
呼吸机 心脏除颤器
肺功能仪 万能手术床
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
高频电刀 胃肠减压器
产程监护仪 手术器械
骨科牵引床 妇科检查台
引产吸引器 裂隙灯
直接喉镜 电针仪
牙钻机 高压灭菌设备
X光机 电冰箱
钾钠分析仪 萤光显微镜
显微镜 分光光度计
分析天平 尿分析仪
恒温箱 酸度计
药品柜 器械柜
膀胱镜 电栓眼镜
移动式X光机 多功能抢救床
乙状结肠镜 中药煎药设备
冷热水净化系统 培养箱
多普勒成像仪 纤维结肠镜
石腊切片机 纤维胃镜
电动吸引器 酶标分析仪
心电监护仪 超声心动图机
无影灯 给氧装置
手术显微镜 支气管镜
万能产床 动态心电图机
各类针具 牙科综合治疗台
干燥箱 自动生化分析仪
鼻咽镜 蒸馏水器
涡轮机 B超
紫外线杀菌灯 冰冻切片机
离心机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 张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 条
枕芯 2 个
床头柜 1 个
暖水瓶 1 个
床头信号灯 1 台
床垫 1.1条
床单 2 条
枕套 4 个
病员服 2 套
痰盂或痰杯 1 个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专科医院口腔医院
二级口腔医院
一、牙椅和床位:
牙科治疗椅20至59台,住院床位总数15至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和口腔修复科、口腔预防保健组、口腔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各专业科室(组)至少有1名医师;
(四)医生与护理人员之比不低于1:1.5;
(五)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
四、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 呼吸机
心电图机 电动吸引器
抢救床 麻醉机
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
涡轮机 光敏固化灯
银汞搅拌机 高频铸造机
中熔铸造机 超声洁治器
显微镜 火焰光度计
分析天平 生化分析仪
血球计数仪 离心机
电冰箱 X光机
X光牙片机 敷料柜
器械柜 高压灭菌设备
煮沸消毒锅 紫外线灯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门诊每诊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 1台
手术灯 1个
痰盂 1个
器械盘 1个
电动吸引器 1支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
高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
三用枪 1支
口腔检查器械 1套
病历书写柜 1张
医师座椅 1个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口腔医院
一、牙椅和床位:
牙科治疗椅60台以上,住院床位总数5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预防保健科、口腔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
三、人员:
(一)每牙椅(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医师与护士之比不低于1:1.5;
(三)各专业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1人;
(五)修复医师与技工之比为1:1;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四)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 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
手术床 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 高频电刀
多功能口腔综合治疗台
涡轮机 银汞搅拌机
超声洁治器 光敏固化灯
配套微型骨锯 光固化烤塑机
铸造与烤瓷设备
X光机 X光牙片机
口腔体腔摄片机 断层摄片机
超短波治疗器 激光器
肌松弛仪 肌电图仪
颌力测试仪 显微镜
血球计数仪 分析天平
紫外线分光光度计 自动生化分析仪
酶标分析仪 尿分析仪
血气分析仪 恒温培养箱
电冰箱 离心机
冷冻切片机 石腊切片机
敷料柜 器械柜
高压灭菌设备 煮沸消毒锅
紫外线灯 蒸馏器
洗衣机
下收下送密封车
水净化过滤装置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门诊每诊椅单元设备:与二级口腔医院相同;
(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口腔医院)
肿瘤医院
二级肿瘤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3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肿瘤外科、肿瘤内科、放射治疗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科、急诊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手术室、病理(包括细胞学)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06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医护之比为1:1.6;
(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占医师总数10%以上;
(四)至少配备1名营养士。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门诊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 B超
麻醉机 电止血器
显微镜 胃镜
支气管镜 生化分析仪
肺功能测定仪 病理切片机及染色设备
200mA以上X光机 钴60治疗机或加速器
高压灭菌设备 洗衣机
电冰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肿瘤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4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肿瘤外科、肿瘤内科、肿瘤妇科、放射治疗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科、麻醉科、急诊室、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影像诊断科、内窥镜室、手术室、病理(包括细胞学诊断)科、输血科、核医学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医护之比为1:1.6;
(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不少于医师总数的15%;
(四)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不少于护理人员总数的30%;
(五)至少有1名具有营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营养专业技术人员;
(六)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床门诊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 B超
电手术刀 麻醉机
电止血器 显微镜
自动生化分析仪 自动血细胞计数仪
500mA以上X光机 模拟定位机
γ—照相机(同位素检查)
钴60治疗机 直线加速器
肺功能测定仪 病理切片机
支气管镜 胃镜
结肠镜 膀胱镜
高压灭菌设备 洗衣机
电冰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肿瘤医院)
儿童医院
一级儿童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25名护理人员;
(三)至少有3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至少有4名护士和相应的放射、药剂、检验人员。
四、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