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流动资金审计
(一)货币资金审计
1.现金审计
(1)审查库存现金实存数,是否与现金日记帐结存数相符。
(2)审查库存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限额,有无帐外现金和白条子抵库。
(3)审查有无现金收据不编号,收款不入帐,少入帐多记现金支出。
(4)审查有无私设小钱柜,乱开支等情况。
(5)审查有无坐支现金,套取现金,扩大现金开支范围等问题。
2.银行存款审计
(1)审查银行存款日记帐的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上的余额,是否一致。
(2)审查未达帐目中长期未作清理的问题,及其原因。
(3)审查有无涂改伪造银行对帐单。
(4)审查现金支票存根、银行对帐单、现金日记帐是否一致。
(5)审查有无将银行帐户借给外单位和个人使用,代为转帐,套取现金,套购物资或搞其他非法活动。
(6)审查银行对帐单有无一收一付、一收多付或多收一付,而企业银行存款帐上无记载的情况。
(7)审查各种银行票据,是否专人管理,签发空白支票是否填写日期、用途和限额;是否进行登记,限期报帐;作废支票是否加盖作废戳记,附于存根,妥为保管。
3.其他货币资金审计
(1)审查外埠存款、信用证,按照银行存款的审计要点进行。
(2)审查有价证券,按照现金的审计要点进行。
(3)审查外币、外汇收支业务,是否按照外汇管理条例办理。
(4)审查在途资金,是否按照制度规定办理。
(二)结算资金审计
1.应收货款审计
(1)审查应收货款是否真实,有无虚假销售挂帐。
(2)审查应收货款,是否及时进行清理。有无长期未收回的款项,并查明其原因。
(3)审查应收货款,是否按往来单位分户设帐。
2.待决帐款审计
(1)审查待决帐款发生的原因,是否指定专人及时进行处理。
(2)审查待决帐款造成的损失,其责任是否明确,应由对方赔偿的罚款和滞纳金,是否及时索赔。
3.其他应收款审计
(1)审查借出的差旅费,是否经过批准,清理是否及时,有无长期拖欠挪用的情况。
(2)审查存出保证金和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核算,是否及时进行清理。
(3)审查备用金,是否确实存在,报销是否及时。
(4)审查有无不属于其他往来的款项和不合理的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