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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粮棉油贷款实行补贴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对粮棉油贷款实行补贴的通知》的通知
(1989年5月18日 农银函〔1989〕第206号)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89)134号文《关于
对粮、棉、油贷款实行补贴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粮、棉、油贷款是指经营粮、棉、油企业的贷款,不是指粮、棉、油生产贷款。
二、
各分行要加强对粮、棉、油企业贷款的管理,认真检查并核实贷款用途,对企业挤占挪用粮、棉、油贷款的,其补贴部分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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