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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三、项目单位将企业债券资金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按规定应冲减工程成本,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待摊投资”科目。
  四、本科目应分别设置“债券本金”和“债券利息”两个明细科目。

第304号科目 国外借款

  一、核算项目单位实际使用和收到的国际金融组织资金。收到国际金融组织付款通知单时,借记“器材采购”、“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本科目按不同国际金融组织设二级明细科目,并按支付类别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第305号科目 国内借款

  一、核算项目单位向国内不同渠道借入的借款。借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归还时,作相反的分录。国内借款的利息支出,应计入项目工程成本,借记“待摊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如国内借款付给工程成本单位,项目单位应根据工程验收进行工程支出核算,借记“建安工程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按资金来源渠道进行明细核算。

第306号科目 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统借统还”基建投资借款(不包括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借款)的项目单位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项目投资借款和分摊的项目投资借款利息。
  二、项目单位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项目投资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主管部门分配来的项目投资借款利息,借记“待摊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项目单位将用于归还项目投资借款的基建收入和包干节余上交主管部门时,借记“应交基建包干节余”、“应交基建收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科目,并通知生产单位相应转账。
  四、本科目应按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投资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307号科目 其他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按规定向银行借入的除基建投资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借款,如国内储备借款、周转金借款等。
  二、本科目应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308号科目 项目资本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经营性项目单位取得的项目资本公积。包括投资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差额、接受捐赠的财产等。
  二、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规定的出资额,贷记“项目资本”科目,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过其注册资本的差额,贷记“项目资本公积”科目。
  三、“项目资本公积”科目按形成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第311号科目 待冲项目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通过项目单位转贷给工程承包单位的投资借款。项目单位转贷工程承包单位投资借款时,借记“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贷记本科目。已转给生产单位交付使用资产,借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贷记“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等科目。
  二、下年年初建立新账时,冲转用投资借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交付使用资产”科目。

第321号科目 上级拨入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收到投资单位拨入的供项目单位组织和管理基本建设活动使用的资金。如收到项目管理费等。
  二、项目单位收到上级拨入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项目单位收到上级拨入的流动资产,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级项目办收到下级上缴项目管理费,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将上级拨入资金退回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331号科目 应付器材款

  一、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因购入器材所发生的应付供应单位款项。因接受劳务供应所发生的应付供应单位款项,以及按照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大型设备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购入设备、工具、器具和材料的应付款项,一般应在月份终了时,根据已经验收入库而尚未付款的入库凭证,分别设备、工具、器具和材料等类别,抄列清单,按预算或计划价格暂估入账,借记“设备投资”、“库存设备”、“库存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户名、合同号和经办的采购人员设置明细账。

第332号科目 应付工程款

  一、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按照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与工程承包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应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
  二、实行全部工程竣工后一次结算办法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应在工程全部竣工时,根据经审查的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结算应付的工程款,借记“建安工程投资”,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按提供单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并按项目内容进行明细核算。

第341号科目 应付工资

  一、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发给职工个人但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之内的各种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休金等,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从应付工资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如职工房租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职工类别和工资的组成内容进行明细核算。

第342号科目 应付福利费

  一、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二、项目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借记“待摊投资”、“应交基建收入”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用福利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项目单位福利费结余。

第351号科目 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

  一、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收到有偿调入的设备、材料及有偿转入的未完工程的应付款项。
  二、项目单位收到有偿调入的设备、材料,借记“库存设备”、“库存材料”、“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其他单位有偿转入的未完工程,借记“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分别设置“调入设备”、“调入材料”和“转入未完工程”三个明细科目,并按调出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352号科目 其它应付款

  一、核算项目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包括应付世行贷款利息、应付世行贷款承诺费和应付世行贷款资金占用费。
  “应付世行贷款利息”科目,反映项目单位按照贷款/信贷协定规定应交未交的世行贷款到期的利息。
  “应付世行贷款承诺费”科目,反映项目单位按照开垦/信贷协定规定应交未交的世行贷款到期的承诺费。
  “应付世行贷款资金占用费”科目,反映经财政部批准后,项目单位展期使用到期应偿还的世界银行贷款本金、利息和承诺费而应交未交的资金占用费。
  以上三科目,于项目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下的“应收世行贷款利息”、“应收世行贷款承诺费”和“应收世行贷款资金占用费”对冲。
  二、发生各项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偿还、上交或转销各项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单位和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第353号科目 应付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和结算已完出包工程价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发生业务时,借记“器材采购”、“建安工程投资”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项目单位开出、承兑用以抵付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项目单位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笔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据金额、合同交易额、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款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第361号科目 应交税金

  一、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按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二、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借记“待摊投资”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预交或补交的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税金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362号科目 应交基建包干节余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的项目单位实现的投资包干节余。
  二、按规定计算实现的包干节余,借记“待摊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实行基建投资借款指标管理的项目单位,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国内借款”科目。
  三、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如有贷方余额,反映实现而尚未分配的包干节余。

第363号科目 应交基建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和应上交的各项基建收入,如煤矿、矿山建设中的矿产品收入,油田钻井建设中的原油收入,森工建设的路影材收入,电站建设中移交生产前的电费收入,为检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负荷试车的纯收入等。
  二、发生的各项收入,借记“库存材料”、“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规定上交基建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按规定留用的基建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留存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月末一般应无余额,如有贷方余额,为应交未交的基建收入。

第364号科目 其他应交款

  一、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除应交税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上交的款项。
  二、项目单位计算出应交纳的各种款项时,借记“留成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交各种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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