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关于加强通信行业管理的意见
(1994年10月18日)
为了规范通信市场行为,维护通信秩序,党中央、国务院和邮电部发布了一系列法规性文件,这些文件是做好通信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管理局必须认真地、全面地贯彻执行。要站在国家的立场上,从国家和用户利益出发,依靠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能。为进一步做好通信行业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通信行业管理具体职责,进一步加强通信行业管理
国务院批准的《邮电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再次明确,邮电部是国务院主管通信行业的职能部门,负有对全国通信行业的宏观管理,统一管理国家公用通信网和通信业务市场,维护通信秩序,搞好全行业的规划、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是地区通信主管部门,拥有双重职能,要统一管理全省邮电企业,管理国家公用通信网,同时要行使地区通信行业管理职能。特别是在我国通信事业大发展时期,通信业务市场出现竞争的情况下,要充分认识加强行业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明确各自具体职责任务,切实加强通信行业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通信行业管理的职能概括起来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国家、邮电部、省政府有关通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实行监督和检查;二是制订本地区通信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三是制订本地区通信行业管理规定、办法,组织协调公用通信网与专用网的关系;四是根据国家规定管理本地区的通信业务市场,审批颁发本地区放开经营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负责终端设备进网管理;五是贯彻落实国家通信网的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制订本地区通信技术发展政策。这五项行业管理职能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
二、树立“大通信”的观念,加强统筹规划
通信发展的统筹规划总的要求是从国家利益出发,以满足社会的各种需求为目标,兼顾各方面的利益,经济合理地使用国家的财力、物力、人力和通信资源。这是避免出现分散投资、重复建设的前提,是使我国通信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的保证。
各邮电通信企业要转变观念,做好统筹规划,从办“大通信”的战略高度出发,科学合理地组织通信网,提高我国通信的整体水平。
在加快国家公用通信网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已有的各部门专用通信网的作用,要积极主动地为专用通信和大用户提供咨询和服务,调查和了解各部门的需求,在出租、合建、联网和改造方面,充分考虑他们的意见、困难和承受能力,从实际出发,作到合情、合理、合法,密切合作搞好规划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