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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加强电信经营服务和业务宣传工作的意见

  (一)解决装、移电话难的问题
  ——为了方便用户装、移机登记,各地要设立多处营业点,形成集中管理、网状服务格局;在机线条件具备的地区实行现场受理、即行装机,同时要开办“团体装机”业务。要设立电信综合业务处,统一受理长、市、非话、专线等业务。涉及内部环节的,应由营业部门统一协调,不得让用户分别到多个地点办理;要建立电话受理登记办法。即:用电话受理用户新装、装移副机、室内移机、换机、增设程控新业务项目、分户名变更等业务的登记;要加快营业计算机应用的进度,今年内所有的省会局和沿海开放城市全部实现市话号和线的计算机管理。在已经实现市话计算机管理的局,要保证系统信息的准确;未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局,相关部门要及时给营业窗口提供工程变动情况,以便营业人员及时答复用户。
  ——凡已收取了全额初装费的,营业窗口应当场答复用户装机时间,并在装机登记表及回执上注明具体日期(不得笼统答复半年内或一年内装机);不能做到当场答复的,应在七天内主动答复用户,并有记录。要求答复率达到100%,在七天内答复率达到95%以上;用户从交费到装机通话,在实行敞开收费的局,要求装机时限为两个月内,在已经实行敞开收费(在近期有扩容工程计划的范围内)的局,要求装机时限为六个月内。部将对各省会局的平均装机历时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排队公布。
  ——用户要求宅外移机,营业受理后,应在七天内答复用户,要求移机时限为二个月内。
  ——数据通信用户装机及时率不得小于95%,在用户办理登记手续、交纳各种入网费后,专线入网装机时限为一个月内,电话拨号入网业务装机时限为七天。
  ——要加强市话装机队伍的管理,特别要严格对临时雇用人员的管理,凡发现利用工作之便对用户吃、拿、卡、要的,要严肃处理,坚决辞退。
  (二)解决修电话难的问题
  ——全国省会城市及沿海开放城市要建立112台测量中心,实现集中受理、集中测试、集中派修的管理方式。在今年内推广112台集中测量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提供真实、准确的障碍历时统计。
  ——要按标准配足程控局112台和测量特服中继电路,以及测试仪表、维修工具、交通工具和通信手段。
  ——各局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和调整测量、查修人员,并要建立奖罚制度,调动测量、查修人员的积极性。
  ——抓好用户从申告受理到恢复通话使用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单机障碍24小时和电缆故障72小时予以修复的时限标准,不能按要求予以修复的要求向用户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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