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关于邮电企业改革基本
工资制度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通知
(1993年3月3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关于企业“逐步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要形式的内部分配制度”的精神和劳动部的有关规定,结合邮电行业的实际情况,部制定了《
邮电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方案》和《
关于实施〈邮电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业经劳动部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是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重大改革,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实施这项改革方案,必将促进邮电企业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促进邮电通信事业的不断发展。因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要根据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改革方案,并注意搞好综合配套改革,逐步建立起企业职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工资能升能降的运行机制,把邮电企业劳动、工资、保险等项制度的改革引向深入。
二、实施岗位技能工资制,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工作。因此,各管理局、总公司要切实加强工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要充分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调动广大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使改革成为企业和全体职工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
三、实施岗位技能工资制,必须要以工效挂钩和工资总额弹性计划为前提,坚持企业自己挣出钱来搞改革的原则。企业资金不足或经营性亏损以及突破年度工资总额弹性计划的单位,应推迟实施或分步到位。
四、邮电企业实施岗位技能工资制由部统一领导,改革中有关政策问题一律按部的规定执行。要加强纪律性,严禁在政策规定之外自行开口子,擅自加大职工原标准工资基数,部对各单位的实施情况将进行必要的检查。各管理局、总公司要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部审批并同时将辅助工资实施细则报部备案。各单位岗位、技能工资兑现的时间以部批复的兑现时间为准。
五、做好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在国家未作统一规定前,部将在全行业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同时提出解决离退休人员待遇的临时措施。
附件:1、邮电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方案
2、
关于实施《邮电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附件一: 邮电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方案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关于企业“逐步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要形式的内部分配制度”的精神和劳动部劳薪字[1992]8号、30号通知要求,结合邮电企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是邮电企业基本工资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要坚持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传统工资制度的弊端,更有效地发挥工资制度的职能作用,以期达到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邮电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目的。
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应遵循的原则:
(一)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以岗位劳动评价为基础,工资分配要以岗位的劳动差别和职工劳动成果的大小为依据,合理拉开档次,克服平均主义,向生产一线的苦、脏、累、险和技术要求高、责任重的岗位倾斜。
(二)以打破“大锅饭”和“铁工资”为重点,工资分配上要逐步破除干部和工人的界限,按生产岗位(职务)确定工资,易岗易薪,易职易薪,工资能升能降。
(三)要与企业其它各项制度的改革密切结合,推进企业人事、劳动、保险、培训制度的改革。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劳动规范、岗位劳动评价体系、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强化劳动管理的基础工作。
(四)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邮电实际出发,立足当前,考虑长远,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积极稳妥,分步实施。
(五)在加强行业宏观调控的基础上,鼓励企业根据邮电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岗位技能工资制辅以灵活多样的具体分配形式,搞活内部分配,充分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二、关于岗位劳动评价
邮电企业岗位劳动评价是将各类岗位劳动对职工的要求和影响综合归纳为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四项基本劳动要素,确定相应的评价系统,按照定量或定性方法,通过测试和评定,科学地评价岗位的规范劳动差别及其在劳动协作中的作用,为确定劳动报酬提供依据。
邮电企业生产岗位的劳动评价根据部颁《邮电通信企业生产岗位劳动评价试行办法》进行。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劳动评价按实际职务划分。
三、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内容和标准
邮电企业的岗位技能工资制,由基本工资和辅助工资两大部分组成。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两个单元构成;辅助工资是基本工资以外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其他工资性收入。
(一)基本工资
根据邮电企业岗位劳动评价结果,邮电企业基本工资划分为生产岗位的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
1、生产岗位的岗位、技能工资标准
(1)生产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
生产岗位的岗位工资以岗位劳动评价中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的评价结果为依据,划分为八个岗位工资类别,每个岗位类别只设置一个工资标准,即一岗一薪(见附表一)。
(2)生产岗位的技能工资标准
生产岗位的技能工资以岗位劳动评价中劳动技能要素的评价结果为依据,划分为四类工资标准,执行一条龙的工资线条。各类工资标准在一条龙的工资线条中确定不同的起点至顶点段落,并按类划分工资等级。一至四类技能工资的起点标准均为一级,一类技能工资的顶点标准为九级正,二至四类技能工资的顶点标准为十二级正。以国家和部颁发的技术业务等级标准为依据,初级生产人员对应一至三级、中级生产人员对应四至八级、高级生产人员对应九至十二级技能工资标准(见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