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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范围和标准

邮电部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范围和标准
 (1991年7月16日 邮电部)

  一、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理论成果
  (一)评审范围:
  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的发现,阐明自然现象、特征或规律的科学研究成果。
  (二)评审标准:
  按申报项目的学术水平(包括先进性、创新性、复杂性)、适用程度(包括应用于生产、科研的针对性,推广或采纳的范围),对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大小和对社会、生产实践有指导作用的大小进行综合评定。
  一等奖:研究成果为重要的科学发现,或在科学理论上有重要的发展,学术上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研究工作有系统性,能推动本学科的发展,对促进邮电通信科学技术进步有显著的作用。
  二等奖:研究成果有较大的理论发展,学术上为国内领先水平,研究工作比较系统,能推动分支学科的发展,对促进邮电通信科学技术进步有较大的作用。
  三等奖:研究成果有一定的理论发展,学术上为行业先进水平,研究工作比较系统,对分支学科的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对促进邮电通信科学技术进步有一定的作用。
  二、软科学技术成果
  (一)评审范围:
  1、科技及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
  2、科技管理与科技体制改革及有关的经济等体制改革的研究;
  3、科技及有关的经济、社会发展预测与规划研究;
  4、科技及有关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与对策研究;
  5、科技法学研究;
  6、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7、软科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研究。
  (二)评审标准:
  按评审项目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作用的大小,以及在理论上与实践上对国内外产生的影响等进行综合评定。
  一等奖:“围绕国家和部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所取得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具有国内先进水平,被主管部门采纳,并产生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创造性地提出了软科学理论和方法,在国内外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等奖:围绕国家和部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所取得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具有国内比较先进的水平,被主管部门采纳,并产生了很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创造性地提出了软科学理论或方法,在国内产生较大的影响。
  三等奖:围绕国家和部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所取得的软科学研究成果,被主管部门采纳,并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在软科学研究理论和方法上有创见,并在国内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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