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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欧盟禁止销售PVC制造的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玩具有关问题的通知

  20、SCTEE发现其他邻苯二甲酸酯(DNOP,DIDP,BBP,和DBP)的释放总是处于较低的水平,在一般的使用中不会造成危害。委员会同时发现,如果这些物质被高含量的用于增塑剂中,会发生较大的迁移。
  21、委员会认为,由于在产品中禁止使用DINP和DEHP作为可塑剂,如果使用DNOP,DIDP,BBP和DBP来替代这两种物质,那么儿童接触这些物质的机会增加,危害会加大。因此委员会采取预防措施认为这一决议应同样适用于这些物质。
  22、除了PVC玩具和儿童用品外,儿童仍然可以从其他地方接触到邻苯二甲酸酯,但是,根据SCTEE的观点,由于缺乏足够的数据,由这些地方所释放出的邻苯二甲酸酯含量不能够被定量。这种额外的接触应该在预防危害时考虑进去。
  23、虽然在未经过足够长的一段时间之前,上面所提及的严重影响不会表现出来,但是与有问题的产品相关联的危害却是直接的,因为它是与邻苯二甲酸酯的接触程度直接相连的。在被儿童使用过经过一段时间后,这些产品会导致大量的接触以至于给以后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24、因此委员会认为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软PVC玩具及儿童用品将会对他们的健康造成严重而直接的危害。
  25、这些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软PVC玩具及儿童用品有可能被小孩放进口中,当放置的时间足够长时,会导致邻苯二甲酸酯的溶出量超过安全水平,产生危害。考虑到危害的性质,这个决议既包括欧盟成员国生产的产品,也包括进口产品。
  26、丹麦、奥地利、希腊、芬兰、瑞典、意大利、法国和德国已经决定把这些有问题的产品在不同范围内纳入限制议案,旨在制止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在这些产品中的使用;委员会已确认各成员国在对付危害时所采取的措施上有所差别。
  27、由于各成员国的差别和所采取议案的范围的不同,有必要制定一个委员会法案以消除危害和确保儿童的持续的较高健康水平,保证欧盟内部市场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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