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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教委、国家科委等部门关于在全国组织实施“知识工程”的通知

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广播影视部、
 新闻出版署、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关于在全国组织实施“知识工程”的通知
 (文图发〔199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文化厅(局)、教委(教育厅)、科委、广电厅(局)、新闻出版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知识工程”是以发展图书馆事业为手段,以倡导读书、传播知识、推动社会文明与进步为目的的一项社会文化系统工程。这一做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倡,他们自1994年起在全区开展“知识工程”活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实践证明,实施“知识工程”,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而且符合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
  图书馆是一种社会公益性的文化教育机构,在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科学普及、社会教育和信息传播的重要工具。在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形势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组织实施“知识工程”,可以吸引越来越多的人热爱书籍,多读书、读好书,让全社会每个人都能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增强全社会的图书馆意识,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型图书馆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社会作用,树立起崇尚知识、崇尚科学、崇尚文明的好风尚,提高整个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社会文明与进步。
  根据国务院关于“请文化部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并请有关部门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的指示精神,决定成立全国“知识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忠德(中宣部副部长、文化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徐文伯(文化部副部长)
        艾青春(文化部副部长)
  副组长:张保庆(国家教委副主任)
      邓楠(国家科委副主任)
      刘习良(广播电影电视部副部长)
      杨牧之(新闻出版署副署长)
      倪豪梅(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姜大明(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华福周(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
  办公室设在文化部图书馆司
  为了组织开展好全国“知识工程”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实施“知识工程”对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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