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承担上级领导部门下达或全行业性协调的情报工作任务。
(五)基层企业、事业单位情报机构的主要任务:
1.针对本单位生产发展、科学研究、新产品开发、技术进步的需要,开展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保管、借阅和报道工作。
2.开展情报分析研究工作,为本单位科研、新产品开发、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出口、进行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技术改造等提供参考资料和建议。
3.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情报网的各项活动,及时总结本单位的各项成果,向上级单位报送成果信息和资料。
4.承担上级情报部门下达的任务。
三、系统管理
第七条 机械工业科技情报管理包括计划管理、科技期刊管理,成果管理和网络建设管理等内容。
第八条 机械工业情报工作计划体系,由部计划、行业计划(含部属院校)、地区计划和基层计划四部分组成,分别由部机械情报所、行业归口科研设计单位的情报部门、地区情报站(所)和基层企、事业单位情报机构负责编制,在各自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组织实施。
第九条 机械工业科技期刊管理按《机械电子工业部科技期刊管理办法》实施。
第十条 机械科技成果的管理按《机械电子工业部成果奖励条例》实施。
情报成果是科技成果的组成部分、情报成果包括文献类工作、数据库建设、情报研究、声像、经部或国家科委批准的科技期刊、情报理论与方法研究、新技术推广交流与成果转让、情报管理和情报服务类成果等方面。机械情报所负责情报成果的登记和成果资料的保管工作每年组织一次优秀情报成果的评审和奖励,并组织各级情报机构加强对成果的利用、宣传和推广。
第十一条 机械工业情报网是跨行业、跨地区的情报联合体,是开展情报工作的有效组织形式和进行情报交流的良好渠道。各行业和地区分别组建专业性和地区性情报网,由各专业性和地区性情报网组成机械工业情报总网。
机械工业情报总网建立理事会,负责协调专业情报网和地区情报网的建设,组织全网经验交流活动和协调机械行业重大情报课题任务。在机械情报所设立总网秘书处,负责网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专业和地区情报网设一名网长单位,若干副网长单位,组成核心组,负责制订专业或地区网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网长单位原则上由专业和地区情报中心担任,副网长单位由网员单位协商选举产生。网的日常工作由网长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