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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部机关后备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机械部机关后备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机械部机械人(1994)572号 1994年7月11日)


  机械部机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机械工业发展的需要,使后备干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后备干部的选拔
  (1)部机关后备干部分为部级、司(局)级和处级。
  (2)后备干部的选拔,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由人事劳动司会同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3)在选拔过程中,必须坚持干部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干部的“四化”方针,从领导班子的现状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出发,注重合理的专业和年龄结构。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
  (4)后备干部的产生应面向机关、部属单位、机械行业、大型机械企业集团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厅(局)、公司。
  (5)选拔后备干部的一般程序为:民主推荐;人事部门考察;部级后备干部由部党组研究确定,报中组部备案;司(局)级后备干部由所在司局领导集体讨论,报部确定,其中司(局)级正职的后备人选由人事劳动司征求所在司局领导意见后,报部确定;处级后备干部由所在司局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报人事劳动司备案。
  (6)部、司(局)级后备干部人数一般应按不低于领导班子定编职数的1:2比例确定,处级后备干部人数一般应按不低于领导班子定编职数的1:1比例确定。
  (7)后备干部的选拔应分层次,一般应按照正职、近期可进班子和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干部三个层次进行选拔。
  二、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
  (1)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政治上敏锐,事业心强。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联系群众,团结同志,为政清廉,遵纪守法。
  2.业务素质和工作表现
  (1)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备能胜任领导工作的专业技术和科学管理知识;
  (3)具有下一级岗位的任职经历。
  后备干部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部级后备干部应善于学习,思路开阔,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驾驶全局的能力,政绩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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