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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部关于印发《机械工业部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同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国家基建基金拨款、基建基金贷款、基建储备贷款等各项基本建设资金必须用于基本建设,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基本建设各项开支必须按计划、按标准执行。
  基本建设竣工结余资金要按资金来源渠道及时上交,国家拨款结余资金要上交主管部门。
  四、完善基本建设财务核算体系
  除基建财务会计与生产财务会计已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并轨的单位外,国有建设单位都必须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独立设置基本建设会计帐簿。
  当年虽未安排基本建设投资,但有维护费拨款、基本建设结余资金或在建工程的停、缓建单位以及以前年度基建投资借款尚未还清的单位也须按规定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独立设置基本建设会计帐簿。
  五、严格交付使用资产手续
  建设单位购置、建造完成的资产,必须严格办理交付使用资产手续,保护国有资产的完整。购置、建造完成的资产,在办理资产交接工作前,基本建设财务部门必须认真计算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成本,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等,经建设单位和生产、使用单位双方签证后,办妥交付使用资产交接手续,方可作为交付使用资产入帐。不允许交付无接收单位的交付使用资产。
  六、按时、保质编报基本建设会计报表
  基本建设会计报表是国家管理基本建设投资、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各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内容,如实、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文字说明材料,包括基本建设支出月报和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表等,努力提高会计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七、积极推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电算化
  在财务电算化方面,基本建设财务已经落在了生产财务和行政事业财务的后面,必须积极推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电算化,以现代技术代替手工操作,把基建财务人员从日程繁杂的核算中解脱出来,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投资管理。单位领导要从设备、经费、时间等方面支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电算化工作,以提高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九九六年非经营性建设单位基建财务决算报表将全部实行电算化,报送计算机软盘。以后再进一步推广到帐务处理。
  八、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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