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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部关于印发《煤炭企业三条线管理与核算办法》的通知

  租赁站作为多种经营线管理的,提取的折旧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的折旧费项下;收取的租赁费作其他业务收入。
  租赁站计提折旧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租赁站收取租赁费时:
  借:内部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出租
  核算点作:
  借:制造费用-其他支出-租赁费(或其他有关科目)
   贷:内部银行存款
  6、修理费:
  按照“谁使用资产,谁负责修理,谁负担修理费”的原则,由各核算点根据实际发生的修理费计入各自的成本和费用: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内部银行存款
  为了均衡各月的成本支出,年度内对固定资产大修理费可以实行预提: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预提费用-修理费
  发生修理费时,计入预提费用:
  借:预提费用-修理费
   贷:内部银行存款
  年末将预提费用余额预以冲回或补提。
  7、维简费、井巷工程费和地面塌陷赔偿费。
  按原煤成本产量提取的维简费和井巷工程费计入各煤炭生产核算点的成本和费用:
  借:制造费用
   贷:维简及井巷费
  月末全额上交财务科
  借:维简及井巷费
   贷:内部银行存款
  地面塌陷赔偿费按实际发生额或预提额分摊到煤炭生产各个核算点:
  借:制造费用-地面塌陷赔偿费
   贷:内部银行存款
  8、其他支出:
  按照“直接费用直接负担,间接费用合理分配”的原则,计入各核算点的成本和费用。
  直接费用一般包括:提取的工会经费、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办公费、租赁费、差旅费、水费、运输费、坏帐损失、独生子女补助费、班中餐、冬季取暖补贴、劳动保护费、造林育林费等。
  间接费用一般包括:审计费、取暖费、财产保险费、仓库经费、上级管理费等。间接费用向各核算点的分配,一般应选择下列方法中的一种:
  (1)核算点销售收入占矿、厂总收入的比例;
  (2)核算点职工人数占矿、厂总人数的比例;
  (3)核算点工资总额占矿、厂全部工资总额的比例。
  各核算点应按月上交矿、厂管理费,用于矿、厂本部的管理费用支出,管理费用中的各项税金(含矿产资源补偿费)由矿、厂财务科统一核算、集中交纳。
  职工医院、疗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生活浴室等后勤服务线核算点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职工医院行政后勤人员工资及附加费,职工食堂炊管人员的工资及附加费以及由福利费负担工资人员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仍按现行规定计入各核算点的管理费用支出: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修理费
    -工资
    -职工福利费
    -其他支出-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贷:累计折旧
     预提费用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其他应付款等
  各核算点在矿、厂内部银行的存借款利息收支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项下(收入用红字表示),内部银行作为独立的核算点,其利息收支也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项下(收入用红字表示)。矿、厂内部银行的利息收支在汇总报表时自动抵平。矿、厂汇总后报表中反映的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为矿、厂在局内部银行和外部银行的存贷款利息。
  核算点支付借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内部银行存款
  核算点收到存款利息收入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红字)
   贷:内部银行存款(红字)
  9、劳动保险费。
  劳动保险费应在煤炭部、省局部分统筹的基础上,由企业实行全额统筹,由各核算点按各自的工资总额根据矿务局核定的统筹比例提取,并全额上交矿、厂财务科: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提取的养老统筹金
   贷:内部银行存款
  矿、厂财务科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核算点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劳保机构统筹金
  如果出现矿、厂年终实际发生的劳动保险费大于提取数的情况,其差额按一定比例在核算点中进行补提:
  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提取的养老统筹金
   贷:内部银行存款
  实际发生额小于提取数的差额冲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10、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宣传费、展览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产品而专设销售机构发生的职工工资及提取的福利费、业务费等,各核算点按上述费用的实际发生额计入产品销售费用:
  借:产品销售费用
   贷:内部银行存款
  第二十条 各核算点均应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以制造成本法核算各种产品的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费用作为期间费用管理。并按煤炭部的要求,在各产品的成本费用报表中,正确反映各项成本和费用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 销售收入。
  各核算点的销售收入分为内销和外销两部分。内销和外销收入必须严格区分,不得混淆。
  外销是指各核算点对企业外部及对企业内部的职工医院、学校、托儿所、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生活浴室、在建工程等非生产部门销售产品、物资或提供劳务。外销收入实现的标志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各核算点对外销售时作:
  借:内部银行存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XX收入-外销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XX收入-外销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内销收入是指各核算点对矿务局(公司)内各矿、厂及矿、厂内部各核算点(不含企业内部的职工医院、学校、托儿所、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生活浴室、在建工程等非生产部门)之间相互销售产品、物资和提供劳务。内销包括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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