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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材局全民所有制平板玻璃工业企业生产调度管理规程

  厂级调度员必须明确当班的工作任务,要随时掌握生产动态,指挥和协调生产作业,及时记录主机的运转情况和产量、质量的数据,以及其他与生产有关的重要数据。
  巡回检查的调度员的任务是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协助车间和工人解决问题。在按先主要车间后辅助车间的顺序,检查生产情况的同时,对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备管理等情况也要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分别情况进行表扬或批评。
  企业规模较小,只设一名值班生产调度员的,也应将调度台调度和巡回检查妥善结合起来进行工作。

第五章 奖惩

  第三十四条 企业的职能部门、车间或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者,企业应分别情况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一)认真执行生产调度管理规程,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掌握生产关键,狠抓薄弱环节,加强生产的协调平衡,保证生产的正常秩序,实现均衡生产,使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明显提高的;
  (三)及时发现并避免重大设备、质量或人身事故发生的;
  (四)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提出合理建议并被采纳,有益于提高经济效益或管理水平的。
  第三十五条 企业的职能部门、车间或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企业应分别情况追究责任;
  (一)违反本规程,在生产中造成重大事故的;
  (二)不服从生产调度指挥,造成生产过程的失调,影响均衡稳定生产并造成经济损失的;
  (三)调度人员指挥失误,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三十六条 生产调度人员长期在生产第一张,其奖金额要达企业内相当岗位的水平。
  第三十七条 企业对违反本规程有关规定的职工应进行批评教育、罚款、行政处分,直至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乡镇平板玻璃工业企业的生产调度工作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三十九条 企业可依据本规程制定生产调度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本规程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生产管理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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