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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的竞争势头将会加剧。社会福利生产如何在严峻的形势下巩固和发展,将是九十年代需要认真对待的重要问题。
  3.九十年代国家将大力发展农业,加强农村工作。加强乡镇政权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已经提到党和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民政工作必须面向基层,特别是面向农村基层,为农村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4.在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国内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巩固国防、加强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如何根据新形势的稳定和需要,强化拥军优属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确保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贯彻和落实,将是一项重要任务。
  5.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问题将继续存在,民政事业经费紧张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缓解。在这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救灾救济和扶贫工作,使“最困难的人”摆脱贫困,逐步走上共同富裕之路,仍是不容忽视并需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
  6.经济的变革和社会的发展,必将要求行政管理工作与之相适应。随着《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国家行政将走上严格依法管理的轨道。民政行政管理工作必须适应新时期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并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民政行政管理工作。
  二、九十年代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指导方针
  今后十年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政工作体系,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为实现我国在本世纪末的战略目标而奋斗!
  今后十年民政工作应遵循的指导方针是:
  --服从服务于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把民政工作融入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
  --坚持民政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协调同步,与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
  --积极推进民政工作社会化,动员社会力量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发展民政事业;
  --巩固提高,深化改革,分类指导,分层决策;
  --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为党分忧,为民解愁;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既注重社会效益,又注重经济效益,发展壮大民政经济;
  --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扬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本世纪末民政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
  农村基层政权的管理职能和服务功能普遍得到加强;村(居)民委员会成为职能健全依法实行自治的基层群众组织。
  在农村在不同经济发展地区建立起不同形式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城市建立起以社区服务为重点的多层次、多功能的具有一定社会化程度的社会福利体系。
  完善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工作制度,实现优抚工作社会化、法制化、制度化,优抚对象的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制度。
  社会行政管理形成法律配套、依法管理的新格局。

“八五”期间民政工作的基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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