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关于同意将延吉市列为
科技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的复函
((92)国科发改字882号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延吉市人民政府:
《延吉市人民政府关于把我市列为国家科技经济配套改革试点市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决定将延吉市列为科技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并原则同意你市的试点实施方案。
希望你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按照“领先科技振兴延吉”的发展战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科技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步伐。通过深化改革,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形成企业科技进步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型现代化农业。抓住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地处沿边的地理优势,面向国际市场,实行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八五”期间,为实现“振兴延吉,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为全国边疆少数民族城市的科技经济体制改革创造经验。
chl_25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