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关于同意将乌鲁木齐市列为
科技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的复函
((92)国科发改字880号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将乌鲁木齐市列为全国城市科技经济配套改革单位的请示》(乌市政〔1992〕96号)收悉。
经研究,决定将乌鲁木齐市列为科技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并原则同意你市的试点实施方案。
希望你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科技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步伐。通过改革,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经济一体化的新的运行机制;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型城郊农业。抓住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欧亚大陆桥的地理优势,在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推进国际合作、发展外向型经济等方面努力探索。在试点工作中,要大胆实践,创造经验,为全国边疆民族地区的城市科技经济体制改革做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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