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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水利部关于试行《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为简化计算,可将安装工程单价的其他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和估算扩大费等项,按现行费用标准计算出综合系数,以此计算安装工程单价。计算公式:
  安装工程单价=基本直接费×k1+人工费×k2
  式中 k1——与基本直接费有关的综合系数;
     k2——与人工费有关的综合系数。
  2.其他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发电厂辅助设备及安装工程
  根据水电站装机规模,采用“估算指标”第二篇设备及安装工程所列发电厂辅助设备及安装工程综合指标(元/kW),按水电站装机容量和调价系数进行计算。计算机监控系统,根据水电站装机规模,采用“估算指标”第二篇设备及安装工程所列计算机监控系统综合指标(元/kW),按水电站装机容量和调价系数进行计算。
  (2)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
  根据水电站装机规模,采用“估算指标”第二篇设备及安装工程所列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综合指标(%),按占主要机电设备费的百分率进行计算。
  3.设备储备贷款利息
  设备的储备期,大型工程按两年计算,中型工程按1~1.5年计算。设备储备贷款年利率,执行国家规定。
  计算公式:
  设备储备贷款利息=(主要机电设备费+其他机电设备费)×年利率(%)×设备储备期(年)
  (三)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分别按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和设备储备贷款利息两部分进行编制。计算方法与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相同。
  (四)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一般按导流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场外供电线路工程和其他临时工程五部分进行编制。
  1.导流工程
  同主体建筑工程编制方法,采用工程量乘单价计算。某些难以估量的项目,可按计算出的导流工程投资的10%计算。
  2.交通工程
  可根据设计工程量,参考“估算指标”第三篇其他工程和费用所列公路、铁路、桥梁和码头等有关指标进行计算,亦可根据工程条件分析确定单位造价指标进行计算。
  3.房屋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投资按下列公式计算:
          A·U·P
       I=------·K1·K2·K3
           N·L
式中  I——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投资(元);
    A——建安工作量(元),按工程项目划分一至六部分建安工作量(不包
       括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临时工程)之和×(1+其他临时工程
       指标)计算;
    U——人均建筑面积综合指标:按16%~21平方米/人计算;东北、
       西北、华北地区,以及施工年限在五年以上的工程,取中值或大值
       ,其他地区以及施工年限在五年以下的工程取小值或中值;
    P——单位造价指标,采用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地区的永久
       房屋造价指标(元/平方米);
    N——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合理工期计算;
    L——全员劳动生产率(元/人年),根据工程所在地区、枢纽型式和工
       程项目审查年分确定;
    K1——施工高峰人数调整系数1.1;
    K2——室外工程系数(大量的开挖和回填土建工程应包括在其他临时工
        程费用指标内);
    K3——单位造价指标调整系数;按不同施工年限分别采用下表系数:

-------------------------------
|            |                |
|  工     期   |    系    数      |
|            |                |
|------------|----------------|
|  3年及以内     |     0.40       |
|  3~5年      |     0.55       |
|  5~8年      |     0.70       |
|  9~11年     |     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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