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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关于认真贯彻《电力行业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决定》的通知

  一、要加强对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有重要责任。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常抓不懈。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身切实做到廉洁奉公,以身作则,而且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处处做廉政的表率。这是保证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
  二、要坚持对广大职工进行长期、深入的思想教育。要发挥我们的政治工作优势,长期坚持、深入开展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广大职工遵纪守法、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自觉性。电业部门各单位的广大职工,要结合学习全国供电系统开展优质服务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牢记“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充分认识自己的工作对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认识任何以电谋私、坑害群众的行为都是往全行业乃至党和政府脸上抹黑。要摆正本单位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电力行业的全体职工要以第一流的优质服务,无愧于承担为全社会服务的公益事业的光荣职能。
  三、要重点抓纠正供电系统的行业不正之风。供电系统的电力分配、调度、报装接电、经营销售诸环节,是整个电力行业的窗口,直接与社会和用户接触。这些环节发生的不正之风最容易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危害很大,必须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来抓
  要加强计划用电的管理,和各级政府经济部门积极配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合理分配电力电量。不准私自将平价电转高价电出售或克扣电量谋取私利。有必要正常停电时,必须按规定程序事先通知用户。发生以停电为手段谋取私利刁难用户的事件,必须严肃处理。
  要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用电难的问题。在报装接电的全过程中,必须实行“一口对外”(指用户)。要通过加强归口管理,改进和简化报装接电手续,使之分工明确、配合协调,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用户。对利用报装审批和工程验收之便向用户敲诈勒索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要加强对用电监察工作的管理,杜绝和防止索贿受贿,要警惕内外勾结侵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行为发生。
  供电系统必须制定各项公开办事制度并严格执行,把自己置于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之下。
  四、要加强农村用电管理。要千方百计落实供电指标,尽最大努力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用电。要加强对农村电工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其成为称职电工。要在电量分配(包括趸售分配)电价管理、计量收费等方面尽快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禁止乱收费、乱拉闸等现象,要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减轻农民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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