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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细则[失效]

  10.立交桥构造图
  11.立交范围内的管线综合图
  12.立交排水有关图
  第二十二类 道路、铁路专用线、环保、围界等设施工程
  1.工程说明
  2.场内道路总平面布置图1/5000
  3.场外道路布置图1/5000,1/2000
  4.铁路专用线路平面、纵断面图、横断面图
  5.环境保护规划图
  6.机场绿化布置图1/2000
  7.机场围界布置图、结构图1/5000,1/100
  第二十三类 生活区工程
  1.工程说明
  2.住宅区总平面布置图1/2000,1/1000
  3.住宅区室外管线综合布置图1/2000,1/1000
  4.各单项建(构)筑物平、立、剖面图1/200,1/100
  第二十四类 竣工文件材料〔即:民航局发(1988)222号文第七项内容〕
  1.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3.国家及主管部门颁发的规范、技术标备和质量评定要求;
  4.竣工项目一览表;
  5.竣工图及说明;
  6.主要设备清单(含名称、规格、数量);
  7.主要变更项目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理结果;
  8.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和主要材料、构件试验报告;
  9.预验情况报告和质量评定汇总表;
  10.试飞、联动试运转情况报告;
  11.从国外引进设备或新技术的资料、设计文件及订货合同;
  12.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
  13.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书。
  第九条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质量和格式要求
  1.在工程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协议中,要根据国家建委(1982)建发施字50号文《关于颁发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联合印发国档发(1988)4号文《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对竣工图的编制、整理、审核、交接、验收做出具体规定。合同协议中应明确编制绞工图的单位,不按时提交合格竣工图的,不算完成施工任务,并应对此承担责任,建设单位可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进行经济制裁扣责任单位的部分经费,以作为补制竣工档案的费用。
  2.编制竣工图。必须采用不退色的绘图墨水进行;重要的文件材料必须打印,一般文件材料必须使用墨汁、碳素或兰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复写纸,一般圆珠笔和铅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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