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在当前价格持续下跌的情况下,要调整价格调节基金投放重点和对象,保护养猪、养鸡等副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利益,扶持适销对路副食品的开发和生产,防止价格剧烈波动。规范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加强管理,严禁挪用。
二、完善价格政策,促进基础产业发展。
(一)积极疏导突出不合理的价格矛盾。在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的前提下,调整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公共交通等基础产业价格,促进基础产业发展。在电费负担总水平不增加的前提下,个别疏导新投产机组上网电价的矛盾。降低高耗电企业电费负担,促进电力消费。
(二)完善基础产业价格政策,促进基础设施的建设。按照建立公路建设和管理成本约束机制、规范路桥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鼓励外商和社会资金投资公路建设的原则,抓紧研究制定《收费公路价格管理办法》,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公路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收费标准首先做到能够补偿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成本,以后逐步提高到能够补偿污水处理厂建设成本的水平。加强对污水
处理厂的管理,严格控制污水处理厂的成本和费用。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城市环保产业发展。
(三)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的结构性调整,经济适用住房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严禁将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的行政划拨土地有偿转让;继续清理整顿住宅业开发、销售环节的收费,适当减免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取费,控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率,降低住宅价格水平,促进商品住宅销售。规范商品房交易市场价格秩序,切实加强办理购房抵押贷款业务的收费的管理,减轻购房者负担。逐步提高公有住房租金,促进住房体制改革。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坚决取缔乱收费行为,为住房消费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整顿价格秩序,为促进经济增长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继续清理涉及企业负担的各项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国有企业三年解困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意见》(中发〔1998〕6号)精神,全面清理向外商投资企业的各项收费,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整顿企业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的各种收费,规范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制止各种强制性评估收费。进一步完善《收费许可证》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坚决制止一切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保护企业依法拒付不合法不合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六部委办《关于对企业实施改革改组改造过程中有关收费实行减免的通知》(计价费〔1998〕1077号)精神,对企业改制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中介服务收费、再就业登记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介绍费等有关收费,实行适当减免。
(二)结合商检、卫检和动植检“三检合一”的机构改革,整顿外贸进出口收费,取消重复收费,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整顿港口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