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构成灯线盒接头组成部分的插头(灯线盒接头指设计供装置悬吊电灯配件的接头)。
4.在电灯及其配件装于轨道系统的照明设备中,构成该设备组成部分的插头。
5.构成影音组合组成部分的插头(即其设计供接驳装置在影音组合中的播座,而非接驳香港电源插座系统的插头)。
附表2
〔第4条〕
安全标准
项 插头及适配接头的设计 安全标准
1.额定值13安培有熔断器的三方脚插头 BS1363或BS5733(1)
2.额定值5安培或15安培的三圆脚插头 BS546或BS5733(2)
3.电刨用的两脚可逆转接驳的插头 BS4573或EN50075
4.设计供与符合BS1363的插座连接
的13安培三方脚适配接头 BS1363:第3部
5.设计供与符合BS546的插座连接的
5安培三圆脚适配接头 BS546(3)
6.设计供与符合BS546的插座连接的
15安培三圆脚适配接头 BS546(4)
(1)经测试证明符合BS5733的13安培插头,其插脚的构造和尺寸,以及插头的显示和熔断连杆,应符合BS1363
(2)经测试证明符合BS5733的5安培或15安培插头,其插脚的构造和尺寸,以及插头的标示,应符合BS546。
(3)尽管BS546的标准有所规定--
(a)装有符合BS1362的熔断连杆的5安培适配接头是准许的;及
(b)具有不超过三面5安培插座口并装有一条符合BS646或BS1362的5安培总熔断连杆的5安培适配接头是准许的。
(4)尽管BS546的标准有所规定--
(a)装有符合BS1362的熔断连杆的15安培适配接头是准许的;
(b)15安培适配接头的一面无熔断器的15安培插座口,可换上一面无熔断器的13安培插座口,而该插座口的构造和尺寸须符合BS1363;
(c)具有一面无熔断器的15安培或13安培插座口,以及不超过两面5安培插座口并装有一条符合BS646或BS1362的5安培总熔断连杆的15安培适配接头是准许的;及
(d)具有不超过三面5安培插座口并装有一条符合BS646或BS1362的5安培总熔断连杆的15安培适配接头是准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