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商检局关于做好出口香港的电工
插头插座按新标准检验准备工作的通知
(国检检〔1995〕3号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日)
各直属商检局:
港英政府为保证家用电器使用者的安全,由总督会同行政局根据电子条例第406号订立了“插头及适配接头(安全)规例”,于1995年3月23日起实施。
“插头及适配接头(安全)规例”的内容,包括:插座、插头、电缆接头、熔断元件、熔断连捍、适配接头、器具联接器、额定电流值等,插头及适配接头的设计都要符合英国标准协会(BS)的安全标准。各地商检局及国内生产、经营出口上述产品的单位,必须了解和执行香港这一法规。为了早日做好出口检验的准备,特提出下列要求:
1、认真研究“插头及适配接头(安全)规例”。
2、按照“规例”要求的BS.IEC等安全标准检验。
3、将“规例”转发你局所属有出口任务的局,并通报有关国内生产,经营出口到香港上述产品的有关单位。
4、自1995年3月23日起,凡是生产企业或出口公司出口到香港的上述产品,不符合香港“规例”要求的,一律不接受报验和检验。
5、各局在执行香港“规例”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及时报告国家商检局。
附件:
插头及适配接头(安全)规例
(1994年第503号法律公告)
(由总督会同行政局根据(电力条例)
(第406章)第59(1)条订立)
1.生效日期
本规例自1995年3月23日起实施。
2.释义
(1)在本规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插座”(socket)指电缆接头以外可与插头连接起来的器件,其作用是让连紧着插头的电气产品与电路接驳起来,无论接驳时是否需使用开关掣;
“插头”(plug)指电缆接头或器具联接器以外的可以插座连接起来的器件,其设计作用是让电气产品与插座接驳起来,而插头本身是藉著软电缆或软电线与电气产品连紧起来;
“电缆接头”(cable connector)指设计用以接合软电缆或软电线的器件,在使用这器件后,接合或分开软电缆或软电线时,便无须使用工具;
“熔断元件”(fuse element)指熔断器的一部分:即按其设计当过量电流流过电路时会熔掉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