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财政部联合拨付地方的计划生育事业补助费和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款的管理和使用,分别执行《计划生育事业补助费管理办法》和《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款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为了加强支出管理,提高经济核算水平,有条件的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应根据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其支出根据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可以划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
(一)直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贮藏、运输和发放、宣传品制作等业务活动和非独立核算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直接费用计入产品成本中。
(二)间接费用是指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为组织和管理计划生育业务和非独立核算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间接费用按一定比例计入成本中。
(三)期间费用是指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内部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期间费用计入当期结余。
第二十六条 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的范围:
(一)非财政补助收入能够基本满足正常支出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供应站、药具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站等单位。
(二)主管部门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附属的非独立核算的商品销售部、餐饮部等。
第二十七条 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的单位、单位内部实行成本核算的部门,其成本费用须按支出用途分别归集到单位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相应科目中去。
第二十八条 计划生育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支出、对外投资支出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不得计入成本费用。
第五章 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九条 结余是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三十条 计划生育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计划生育事业单位的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收支发生的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单位的结余中进行分配。
第六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计划生育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50%),用于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购置的资金。计划生育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和有偿调拨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直接转入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