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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证券期货市场防范风险年”活动的通知

  (8)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其它中介机构要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执业道德水平,不得出具虚假的、有重大遗漏的和严重误导性陈述的文件。
  4.建立健全各类市场风险基金
  健全风险化解机制是化解市场风险的保证。目前主要是要健全不同层次的风险基金,要完善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建立证券经营机构各类风险控制基金,掌握化解市场风险的必要手段,增强化解市场风险的能力。
  5.建立重点监控和公开举报制度
  对新股发行环节、新股发行公司、上市公司、中介机构以及机构、个人大户等重点部位、重点对象实行重点防范、重点监控,及时查处各类违规案件,严厉打击各种市场违规行为。
  (1)抽选若干证券期货经营、经纪机构,对其各种市场行为实施重点监控;
  (2)抽选若干上市公司,对其信息披露等行为实施重点监控;
  (3)抽选若干机构大户和个人大户,对其交易行为实施重点监控;
  (4)对新股发行公司进行重点监控,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实行发审抽查和实地考查制度;
  (5)对发行环节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加大查处虚假认购资金的力度;
  (6)实行公开举报制度,中国证监会和各地证管部门、各交易所要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社会大众对证券期货市场中的违法违规活动和行为进行举报,提供线索和证据。
  对重点监控和公开举报制度要通过建立档案、动态跟踪、综合分析等环节,及时查实和查处违规活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把严重违规机构和个人等“害群之马”清除出场,涉及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加强“证券期货市场防范风险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防范和化解证券期货市场风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市场的各个方面,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
  1.为加强领导,统一行动,中国证监会成立“证券期货市场防范风险年”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协调组织工作。
  2.各地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各证券期货交易所、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领导,成立专门协调部门,建立层层责任制,具体组织,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3.由中国证监会牵头,从各地证管办(证监会)、各交易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抽调干部组成若干检查小组,近期将分批分期赴各地对“证券期货市场防范风险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4.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和年终总结。对各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单位要予以处分并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对先进单位进行表扬并总结推广其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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