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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投资商品流通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失效]

  5.明确成本计算方法。采用进价核算的商品,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或毛利率法等方法计算商品销售成本。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年度内各月份可以采用综合差价分摊法或分类分柜组差价分摊法计算分摊进销差价,年终,将各商品的进销差价进行一次核实调整。
  6.制定财务费用的管理制度。明确财务费用开支范围及财务处理方法。对一次性开支较大的借款费用应确定具体的摊销办法。
  7.明确预提和待摊费用项目和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明确预提和待摊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十)销售收入的管理制度
  1.制定商品销售预测、分析制度。包括市场预测,销售渠道预测,销售量预测,销售价格分析等。应具体明确销售量预测方法以及企业商品定价方法,编制商品销售计划。
  2.制定销售日常管理制度。对供货合同的管理、货款结算程序、销售退回手续以及销售折让与折扣的管理权限和办法,并建立对赊销对象信用程度的调查分析制度。
  3.明确实现销售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区分不同的销售方式,分别明确具体的销售确认方法。
  4.制定其他销售收入管理制度。对商品销售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正确界定其他销售收入的各项手续等,确保收入及时入帐。
  (十一)企业利润及其分配的管理制度
  1.制定利润预测与分析制度。包括:编制利润计划,确定目标利润、建立利润分析制度、明确利润的考核指标以及权责归属。
  2.明确利润总额的构成项目及核算办法。根据国家规定,对利润总额的构成、核算方法作出具体规定,正确核算和反映企业经营成果。
  3.制定营业外收支管理制度。具体明确各项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的项目、收支范围、财务手续、核算办法等。对企业各项罚没支出、各种捐赠应建立严格的控制制度和内部核算制度。制定企业各项罚没支出,各种捐赠的控制制度的核算制度。
  4.明确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为此所发生的汇况损益等费用的处理办法。
  5.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财政法规和企业合同、章程规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制度。包括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照合同章程规定税前回收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分配顺序、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使用范围、审批权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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