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定往来帐户结算的定期核对与清理制度。包括每月终了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对应收帐款按其帐龄长短逐项进行分析,并向对方寄送对帐单进行核对。对帐龄较长的应收帐款,应明确催收措施及有关人员责任,加快资金周转。
(3)制定应收票据管理制度。健全应收票据的登记保管制度,严格应收票据的贴现手续并做好相应的财务处理。
(4)制定坏帐损失确认办法及审批制度。对确认坏帐的条件做出具体规定,健全坏帐损失的控制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对逾期三年的应收帐款,建立确认、审核、报批的管理办法。
(5)制定坏帐损失财务处理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坏帐损失的处理办法。选用坏帐备抵法的企业,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合理确定坏帐准备金的计提比例,明确具体的帐务处理办法。
3.存货管理制度
(1)明确存货计价方法。企业增加的存货,应分别不同的方式,对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投资者投入、盘盈、接受捐赠的存款在计价上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存货的正确计价。
(2)明确存货领用或发出计价方法。企业应对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毛利率法等进行具体分析,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计价方法。对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明确核算和分月摊销办法。
(3)制定存货转移、收发、领退的管理制度。
(4)加强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管理。企业应根据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特点,具体明确其实物的收发、保管、报废、损失赔偿等管理办法,同时针对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等方法的特点,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5)建立严格存货清查盘点制度。包括对存货进行定期不定期清查盘点制度和方法;存货的实际库存与帐面记录核对办法;存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原因分析以及审批程序,财务处理办法等。
(6)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合理确定商品削价准备金计提比例,并明确具体的帐务处理办法。
(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明确固定资产标准,编制固定资产目录。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标准,对不易划分的器具、工具、物品等,结合企业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并据此编制固定资产目录。
2.明确固定资产计价方法。对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应按取得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分别购入、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融资租入、接受捐赠、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扩建以及盘盈等情况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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