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中继方式图;
(十)电路分配图;
(十一)路由图;
(十二)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及基础设计方案;
(十三)机房主设备布置图;
(十四)供电及照明设计图;
(十五)地线系统图;
(十六)给、排水平面及系统图;
(十七)暖、通平面及系统图
三、主要设备及材料
第十四条 航标工程
一、设计说明书
(一)设计依据与设计原则:
1、已批准的工可报告的批准文号及有关的文字摘录;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
3、建设单位委托书;
4、建设目的和特殊要求。
(二)设计条件:
1、河道、海岸基本情况:(①河道、海岸情况②航道及航运现状和发展趋势)。
2、河道沿岸、海岸地形、地貌、地质情况。
3、水下电缆(管道)及其它碍航物情况。
4、气象、水文资料说明。
5、周围环境。
(三)航标的布置与设计说明:
1、航标布设依据;
2、航道等级、设标范围;
3、航标配布原则和配布类别(①配布原则;②浅滩航道、淤砂航道、急湾(急流)段、跨河建筑物的航标配布;③信号台的配布)。
4、航标设计:(①航标选型;②平面布置<水上、陆上>)
5、灯器及能源选择:(①灯器及能源选择依据;②灯器设计;③电路设计及计算成本等)。
(四)灯塔总平面布置说明。
(五)灯塔土建设计说明:(①塔身高度、塔身直径(周长);②结构形式、地基处理及基础形式;③特殊要求和处理)。
(六)灯塔附属生产、生活区土建工程各专业设计说明。
(七)工程区域道路、给排水、暖通、电气、照明、及构筑物设计说明。
(八)施工条件、方法、进度、质量、安全等。
(九)存在问题。
二、设计图纸
(一)航标配布图。
(二)航标型式及外型尺寸图表。
(三)标志船的设计图。
(四)灯器电路图。
(五)区域总平面布置图。
(六)灯塔平、立、剖面图及地基设计方案。
(七)各类设备专业管道平面综合布置图。
(八)构筑物图。
三、主要设备及材料。
第十五条 技术经济与概算
一、工程设计概算是控制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设计概算经批准后,就成为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签订建设项目承包合同和贷款合同的依据,也是控制基本建设投资和施工图预算以及考核设计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二、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概算必须完整地反映工程初步设计的内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实事求是地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包括自然条件,施工条件等可能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正确地按有关的依据性资料进行编制。不得“高估冒算”和故意压低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