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收取皮制劳保手套来料加工配额使用费的财务管理按我部《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收入收返暂行管理办法》([1995]外经贸计财发第447号)的规定执行。
附件: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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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皮制劳保手套来料加工配额使用费交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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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 │ 企业名称 │ │ 收 │ 全 称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 │ │ │ │ │配额招标委员会 │
│ 款 ├───────┼──┤ 款 ├────┼────────────┤
│ │ 通讯处及邮编│ │ │ 帐 号 │0149234053 │
│ 方 ├───────┼──┤ 方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开户行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和平里支│
│ │ │ │ │ │行 行号: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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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来料加工配额总│打│总配额使用费(总数量×0.38元) │ 元 │
│数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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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配额数量 │打│已交配额使用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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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领取配额数量 │打│本次应交配额使用费(领取数量×0.38元 │ 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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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款方式 │ │交款金额(大写)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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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来料加工企业交纳配额使用费时须在有关银行汇付单据上注明“来料│
│ 加工配额费”字样,同时向招标办填报本凭证。 │
│ 招标办联系办法:邮编:100013北京东城区和平里兴化路11号中国轻工│
│ 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
│ 电话:64204145 传真:64204154,64204155 联系人: │
│ 辛炜 │
│ ②此表可以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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