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教育部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授予武汉理工大学法学等三个学科教授评审权的批复
教育部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授予武汉理工大学法学等三个学科教授评审权的批复
(教职改办[2003]4号)
武汉理工大学:
你校《关于申报法学等学科教授审定权的请示》(校人字[2003]1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授予你校法学、教育学、体育学三个学科教授评审权。请你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应学科教师职务的聘任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