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财厅[2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2003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3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
二00三年二月九日
附件:
2003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开创教育审计新局面
党的十六大提出“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 “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这对教育经济管理提出了新的任务,也对教育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全国教育系统各级领导要站在落实十六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教育审计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落实《
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教育审计工作,更好地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广大教育审计工作者要振奋精神,再接再厉,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使教育审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内审工作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贯彻落实《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健全以主要行政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的审计工作领导体制。各级主管审计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方针,认真落实《
审计法》、《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教育审计规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