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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财厅[2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2003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3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

  二00三年二月九日

  附件:
  2003年教育审计工作要点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开创教育审计新局面
  党的十六大提出“大力发展教育和科学事业”、 “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这对教育经济管理提出了新的任务,也对教育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全国教育系统各级领导要站在落实十六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教育审计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落实《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教育审计工作,更好地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广大教育审计工作者要振奋精神,再接再厉,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使教育审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内审工作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健全以主要行政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的审计工作领导体制。各级主管审计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方针,认真落实《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教育审计规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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