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函[2003]1号)
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
为了规范教育部批准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 ( 以下简称试点学校 ) 网络教育的办学行为,加强对网络教育的质量监控,促进网络教育进一步健康、快速、有序地发展,不断推进网络教育的改革与创新,我部决定2002年度继续对试点学校的网络教育学院实行年报年检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年报年检工作是加强对试点学校网络教育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之一,年报年检要贯彻“积极发展、规范管理、强化服务、保证质量”的方针,各试点学校主管领导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年报年检工作的领导,以确保年报年检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试点学校要贯彻落实《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网络教育学院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8号)精神,按照《2002年度教育部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开展年报年检工作的实施意见》(见附件一)、《2002年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自我检查要点》(见附件二)、《2002年度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网络教育学院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三,2002年度的年检数据将通过网上填报,填表说明另发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我检查和年报工作。上报材料要确保真实、准确,我部将组织专家组对试点学校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有不实或者造假问题,将严肃处理。
三、各试点学校要特别加强对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地检查评估工作,对违规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要给予相应的处理,对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校外网络教育学习中心要说明原因和提出处理意见。
四、“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要参加2002年年报年检工作。中央电大也应按要求结合试点项目的特点,制定面向电大系统年报年检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实施办法由中央电大另行印发)。
五、各试点学校年报材料要在2003年2月2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同时报送我部高等教育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和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年报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 2002 年 12 月 31 日),自查总结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年报数据只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其电子文档的报送方法见附件四。逾期不报的单位将视为拒绝参加年报年检工作。年检结果公布的时间为 200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