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华商银行增加注册资本的函
(银监函[2008]366号)
华商银行:
你行行长彭观贵2008年10月31日签署的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兹批复如下:批准你行注册资本金增加53922万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其中4987.8286万元从你行未分配利润转增,48934.1714万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由你行股东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拨付。增资后,你行注册资本由111078万元人民币增至165000万元人民币。你行须按照《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