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融达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德莱科技有限公司增持潍坊市商业银行股份的批复
(银监复[2008]551号)
潍坊市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对上海德莱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审查的请示》(潍商银发〔2008〕第317号)、《关于对融达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审查的请示》(潍商银发〔2008〕第318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德莱科技有限公司增持你行6,000万股股份,增持后合计持有你行126,563,884股股份,占你行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