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珠海市财政局增持珠海市商业银行股份的批复
(银监复[2008]530号)
珠海市商业银行:
你行《关于申请珠海市财政局股东资格的请示》(珠商银〔2008〕312号)收悉。为增强你行风险抵御能力,提高资本充足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珠海市财政局增持你行6.6亿股股份,增持后合计持有你行7.6亿股股份。
二、你行应按照审慎监管要求,督促珠海市政府逐步实施对你行的股份减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