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苏密城城垣遗址保护工程方案的意见
(办保函〔2012〕611号)
吉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吉林省桦甸市苏密城城址城垣保护工程方案〉的请示》(吉文物发〔2012〕3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你局所报方案尚需做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应根据苏密城保护的实际需要,坚持真实性、最小干预和可识别性原则,以现状加固为主,严格控制砌筑和夯筑的范围、高度,尽量减少对苏密城城垣本体和景观风貌的干预。
(二)进一步细化现状勘察与研究,系统梳理已有考古成果,明确遗址保存现状、主要病害因素和已采取的保护措施,搞清原有城垣的砌筑材料和工艺特点,在此基础上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保护加固措施。补充辉发河对城址影响的勘察资料和分析说明。
(三)应深化方案设计,明确具体设计参数和技术指标。进一步论证土坯砌筑方法中砌筑高度、厚度的科学性,补充排水孔布设高度、间距的设计依据;灌浆及表面加固材料应先行开展必要的现场试验,获取有关数据、验证有效后,再酌情实施;应慎重采用城垣顶部和两侧进行覆土,并砌筑灰土坡角的做法,补充说明补砌、补夯、锚杆加固、裂隙加固的具体位置。
(四)应进一步明确城垣断面设施、参观设施的具体位置、规模、体量等,评估拟采用措施对文物本体和景观风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