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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做好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及总结整改工作的通知[失效]

  三、认真总结整顿工作情况。整顿工作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整顿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要把总结工作与摸清情况,树立典型、整改提高结合起来。要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各级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对会计工作秩序建设的意见。对在会计工作秩序建设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大力表彰和广泛宣传,对会计工作秩序混乱、违法违纪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在依法严肃处理的同时,作为反面教材公开曝光。
  四、总结报告按期报送国务院。报据国务院《通知》和《实施办法》的要求,整顿工作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整顿工作情况形成报告以政府、部门的名义报送国务院,同时抄送财政部。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整顿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总结报告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实事求是,既要有情况、有分析,又要有具体措施和建议。总结报告的具体内容是:
  (一)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部署情况。包括贯彻国务院《通知》和《实施办法》的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各级领导和会计人员对整顿工作的认识等。
  (二)单位自查开展情况。包括:单位自查面;自查发现的会计工作秩序存在的主要问题;各单位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单位自查情况汇总表》(按我部财会字[1996]16号文附件二的表式填报,同时注明存在各类违纪问题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单位占参加自查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单位户数的比重)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为单位,同时附报。
  (三)重点检查开展情况。包括:组织重点检查的主要措施;重点检查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结合形式;重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重点检查队伍的组成;重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参照我部《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单位自查情况汇总表》(财会字[1996]16号文附件二)所列“检查项目”分类说明,列表和文字说明均可);对会计基础工作方面违纪问题的纠正和查处情况,对违纪款项的查处情况(包括调帐数、罚款数、应上交财政数、已经入库数等);对违纪单位的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处分情况(包括有多少人受到何种处分),对通同作弊、知情不举的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的处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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