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加快财政改革步伐。要积极推进分税制的财政体制。经国务院同意,今年已正式在浙江省、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津市、武汉市、青岛市、大连市、沈阳市、重庆市等九个地区进行试点,并通过这些试点,探索和总结经验,为今后在全国普遍实行这一体制做好准备。为了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必须加快税利分流、税后还贷、税后分利改革的试点。全国2300多户企业进行这项改革的实践证明,税利分流是一种比较规范而又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分配机制。因此,要继续扩大试点面,完善试点办法,解决好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今后全面实行这一体制创造条件。对今年开始实行的复式预算,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以便尽早在全国推开。要加快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认真开展产权登记和清产核资工作,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要加快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研究制订财务准则和会计准则,大力发展会计师事务所,逐步建立社会服务和监督体系。要把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同加强财政管理、监督和服务紧密结合起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1991年国家决算的审查报告
--1992年6月30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91年国家决算的报告》和《1991年国家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和讨论。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国务院提出的1991年国家决算,总收入为3610.88亿元,完成批准预算的104.9%;总支出为3813.55亿元,完成批准预算的106.9%;收支相抵,财政赤字为202.67亿元,比批准的预算赤字123.46亿元扩大79.21亿元。同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报告中的预计执行数比较,财政总收入增加28.07亿元,财政总支出增加19.68亿元,财政赤字减少8.39亿元。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同意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在报告中对1991年国家决算所作的分析,1991年的国家预算。是在财政收支相当紧张、困难很大的情况下执行的。由于我国局部地区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带来了一些减收增支的因素。同时,为了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国家采取一些必要的政策措施,也暂时减少了一部分财政收入。但是,由于国家整体经济实力增强,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在各级政府,财税干部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还是超额完成了预算收入。在支出方面,支持了抗灾救灾,支持了各项经济改革,支持了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努力增加了农业、教育、科技、国防、重点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等项目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