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下述任一原因或情形而导致的患病、受伤、致残、死亡等全部责任及后果,需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甲方无需承担:
4.3.1 不可抗力;
4.3.2 个人自备的物资、装备等不全或功能缺陷或失效;
4.3.3 自身行为、动作失误;
4.3.4 摔倒、滑坠、跌落、雪崩、撞击等;
4.3.5 高原反应及其并发症,或突发疾病;
4.3.6 发生安全事故后,虽采取救援措施但救援失败;
4.3.7 乙方不听劝阻或指挥;
4.3.8 甲方在告知事项中所述的有关可能发生的情形或事件;
5.不可抗力
如因雪崩、冰崩、岩崩、落石、雷电、暴风雪、强紫外线等自然原因,以及流行疾病、战争等人为不能预测、不可抗拒、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则本协议终止。如对各方产生的不利后果及其损失,则由各方自行承担。
6.其它
6.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6.2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3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4 本协议于2012年【6】月【 2】日签订,并于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签字):
附件4:
2012年青海岗什卡全国滑雪登山交流大会日程
时间
| 内容
| 说明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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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
| 西宁集合
| 报到地点:西宁体育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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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
| 西宁-过渡营地
| 距离200公里,时间为4小时。过渡营地海拔3700米,以适应高海拔环境为主。
| 分发滑雪登山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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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
| 过渡营地-大本营
| 大本营海拔4350米,过渡营地到大本营5公里,步行2-3小时。以适应高海拔环境为主。
| 背负滑雪登山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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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
| 大本营训练
| 进行小强度的适应性训练,熟悉装备器材,为第二天滑雪登山热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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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
| 大本营攀登至4500米,并下滑
| 4350-4500米,
攀登并下滑时间4小时。
| 出发
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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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
| 大本营攀登至4840米,并下滑
| 4350-4840米,
攀登时间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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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
| 雪崩救援训练
| 雪崩救援分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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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
| 大本营-西宁
| 入住:西宁宾馆,
次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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