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2007年7月15日印发的《
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暂行)》(水技推[2007]29号)同时废止。
《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申报书
技术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推荐单位: (盖章)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制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申报书中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其公章一致。
2、属于多家共有知识产权的技术,申报单位申报时应征得共有单位的一致同意。
3、“技术名称”:应与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的技术名称相符。
4、“技术来源”:在相应□内划“√”,只能选一项;其他类似选项同此。
5、“技术指标”: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经济指标”
(1)“典型规模”指应用单位较为实用并具代表性的技术应用规模。以典型规模为例,列出该技术有关经济指标。
(2)“运行费用”包括管理费、材料费(含燃料动力费)、维修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7、“应用实例”由应用单位填写,对所填写的数据负责,并加盖公章。
8、“申报单位意见”应由申报单位对申报书中的各项内容给予确认,如多家单位申报应加盖各自公章。
9、“推荐部门审查意见”应对工程的质量、技术的先进性、运行的可靠性和推广的价值等提出意见,并盖公章。
一、基本情况
技术名称
|
|
申报单位
|
| 法人代表
|
|
|
|
|
|
技术来源
| □国家计划 □省部计划 □其它
|
知识产权说明
| □自主□共有□转让
| 推广应用
起始时间
|
|
专利
| 申请号
|
| 申请日期
|
|
授权号
|
| 专利属性
|
|
第一申报
单位属性
| □科研机构 □设计单位 □大专院校 □企业 □其它
|
单位地址
及邮编
| |
单位网址
| |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金(万元)
|
|
职工人数
|
| 技术人员总数
|
|
联系人
|
| 职 务
|
|
电 话
|
| E-Mail
|
|
手 机
|
| 传 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