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加强协会组织建设。
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目标,选好配强有威望、有能力、愿意从事残疾人工作的专门协会领导班子,规范工作机制,探索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学习文化型、服务能力型、创新活力型”组织建设,将专门协会主席及工作者队伍培训,纳入残联系统培训工作大局,结合专门协会工作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二)立足岗位做出成绩。
各级专门协会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做好本职工作,融入事业大局,配合业务部门,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抓住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机遇,动员广大基层残疾人参与发展残疾人事业,推动专门协会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三)增强服务创新意识。
要对工作有责任心,对残疾人有真感情,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创新工作方式和服务手段,联系实际、立足残疾人需求、敢于打破常规,以为残疾人谋福利为宗旨,开辟新的服务领域。
(四)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利用与基层残疾人的天然联系,反映残疾人需求与愿望。要把残疾人的利益放在工作首位,努力工作、无私奉献、廉洁自律。
(五)广泛团结社会力量。
进一步加强与残疾人社会组织的联系,密切联系沟通,加深彼此了解,增进各方感情,深化服务合作,引导、鼓励残疾人社会组织围绕残联中心任务和残疾人需求开展工作,汇聚社会力量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三、职责与活动范围
(一)中国残联职责。
中国残联负责统筹指导全国各级残联专门协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活动方案,检查评估,进行通报表扬等。中国残联组联部具体负责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地方职责。
地方残联负责指导本地残联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地方残联组联部门(专门协会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本地专门协会创先争优活动。
(三)活动时间与范围。
2012年至2015年在全国县级以上残联各专门协会开展活动。2012年,重点要按照中央精神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专门协会工作者队伍中的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