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加强代理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工作的意见
(1995年4月18日 农银发〔1995〕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农行总行已与农发行总行签署并下发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委托中国农业银行代理业务协议书》。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代理业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负责地做好代理业务工作
自去年6月份划转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后,农业银行全面代理了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在代理工作中,各级行在人民银行的直接组织领导、农业发展银行和工商银行大力支持配合下,顾全大局,坚持“两副重担一肩挑”,把代理业务当作自营业务一样对待,克服困难,在粮棉油收购量增加、收购价格大幅调高、工作量加大的情况下,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垫付资金,设立专柜或安排专人加强管理,总分行加大资金调度力度,保证了代理业务正常运行,没有因为代理工作问题出现给农民打“白条”,以实际行动,圆满完成了国家交给的收购任务。
由于代理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管理有相当的难度,同时遇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工作还有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一面。主要问题是,长期代理的思想准备不足,部分地方有忽视代理工作的倾向,管理有弱化的态势。对此,全行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严肃认真、扎扎实实地加以解决。
最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召开了全国分行长会议,国务院有关领导到会作了重要指示,对今年政策性收购工作提出了“既不给农民打‘白条’,又不挤占挪用资金”的高要求。根据改革形势的需要,国务院领导已明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机构只下设到省级分行,并在近三年内机构相对稳定,不再向下延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全面委托中国农业银行代理,要求农业银行切实负起责任,把代理工作做好。
上述形势要求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领导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农业银行代理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业务,是国务院交付的重要任务。它之所以不同于一般的代理业务,是因为这种特殊的代理工作,涉及面大,政策性强,对于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完成国家战略性物资储备任务,抑制通货膨胀,支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对这种关系重大、牵动全局的大事,只能做好,不能做坏。要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改善和提高,而不能有稍微的松懈。要从大局出发,转变观念,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定不移地把代理业务和自营业务放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抓好。要克服畏难情绪、临时思想,切实负起责任,圆满完成国务院交给的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