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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山西省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管理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山西省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管理的函
(文物保函〔2012〕73号)


山西省文物局:
  为进一步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管理,深入了解工程进展状况,我局委托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于2011年10月11日组织有关专家对你省云冈石窟和平遥古城两处世界文化遗产正在实施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就部分保护工程方案进行了评审。根据检查结果和专家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强你省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关于云冈石窟
  (一)应依照我局《关于云冈石窟第3窟及五华洞窟檐建设设计方案的批复》(文物保函【2011】634号)要求,针对云冈石窟现存水患和风化等病害,从第9、10窟入手,开展保护性窟檐建设工程。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窟檐设计方案,依照最小干预的原则,在满足保护性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尽可能淡化建筑设计,简化建筑形式,缩减建筑体量。建议将双坡屋顶改为单坡屋顶,适当减少建筑进深。
  (二)应深入研究封闭性窟檐对石窟内部微环境的改变可能带给文物本体的不利影响。建议在工程初期可将窟前建筑做局部敞开处理,同时密切监测文物本体情况变化,并对方案进行必要的技术调整。
  (三)进一步完善云冈石窟五华洞岩体抢救性加固保护工程设计方案,补充措施制订和材料选用的的依据、实验效果及相关评价标准。
  (四)应结合云冈石窟防水工程的开展和窟前区环境整治工程的进行,抓紧制订监测方案,对整个窟区实施全面的文物本体及环境变化监测,为进一步深化保护工程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抓紧实施云冈石窟顶部考古发掘现场临时性保护措施,以确保遗址安全过冬。在此基础上,及早研究论证遗址的内涵和价值,制订科学的保护展示方案。
  (六)根据现有的窟顶考古发掘成果,应对早期确定的云冈石窟防水保护工程中的窟顶防渗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兼顾考古遗址和石窟文物的保护与展示。
  二、关于平遥古城
  (一)对于已开展的平遥城墙实验性防渗加固工程,应尽快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对工程效果进行现场检测、评估,分析利弊,并据此进一步完善工程设计方案,细化施工图设计。
  (二)应针对平遥城墙内部病害复杂、密集的特点,抓紧开展病害监测,组织专业科研单位制订科学的监测方案,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清楚掌握病害的发展趋势,及早察知和防范险情的发生。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城墙的日常维护保养,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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