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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3.申报参评歌曲作品必须已在省级及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多次播放、播出,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歌曲申报表及歌谱(包括词曲)各25份,表格、歌谱纸张统一使用A4纸规格。歌谱统一为简谱,歌曲文字材料以表一、谱一,表二、谱二依序排列。歌曲制品仅限音乐CD,不得报送录像带和MTV影碟。制品盒上需注明剧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报送歌曲作品必须取得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书,如出现重复授权争议,由各地在报送前自行解决。

  4.申报参评广播剧作品必须已在省级及省级以上电台多次播出,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广播剧作品需报送CD碟,并随附文字脚本一份。制品盘上需注明剧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

  5.申报参评图书作品必须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发行量原则上不少于3万册。申报的图书每种提供样书6本(套),《图书出版综合报告》及作品申报表各6份。

  6.《“五个一工程”申报表》详见附件,可翻印。

  各单位在报送参评过程中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导向性、权威性、群众性,严格评选标准,完善评选程序,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获奖作品要体现大力宣传倡导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好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工作思路。把深受群众欢迎,有较强吸引力、感染力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优秀宣传作品评选出来,用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寄送至国家人口计生委。

  联系人:国家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 刘哲峰 张晶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

  邮编:100191

  电 话:(010)62030597 62030755

  附件:《“五个一工程”申报表》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五个一工程”戏剧申报表(第十二届)

  申报单位:               排名次序:

剧 名

 

演出单位

 

编 剧

 

导  演

 

主 演

 

首演时间

年  月

演出场次

 

内容简介和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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