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活动形式
今年科技活动周的活动形式以群众性科技活动为主。可采用科技展览、科技下乡、科技咨询服务、科普讲座、科普大集、科普产业博览会、开放科技场馆和实验室、科技游园会、科普节目汇演等方式,开展形式新颖、活泼生动的科普活动,增强针对性、趣味性和互动性,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科技活动周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
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重点组织好“科技列车行”、“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科普博览”、“科普能力建设年会”、“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介”、“中国科学院公众科学日”、“卫生科技进社区”、“科学使者校园行”、“青少年科普大赛”、“澳门科技活动周”等集中展示和示范活动。
四、活动组织工作
1.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组织工作,针对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需求,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2.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充分利用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统筹部署,密切配合,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3. 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基层,充分利用新媒体等传播手段,深度报道,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科技创新促进文化发展和服务民生改善的新成效。
4.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五、活动有关要求
1. 认真编制活动方案和重点活动项目。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次科技活动周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制定活动方案和重点项目,并于2012年4月5日前,将2012年科技活动周的筹办方案和重点活动项目(含电子版)报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备案表见附件)。
2. 及时上报科技活动周工作总结。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各地由科技厅(委、局)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和科协,形成2012年科技活动周总结,连同有关声像资料,于6月30日前报送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