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部门项目建设管理,发挥部门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继续加大部门项目投入,规范和加强部门项目管理,提高部门项目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有关部门行业技术优势,努力发挥部门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一)进一步明确地方农口和财政部门管理部门项目的职责。为督促部门项目及时足额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回收财政有偿资金,提高部门项目管理水平,要会同中央农口有关部门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农口部门和财政部门在部门项目申报、评审、实施、管理等环节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二)以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为重点,抓好部门项目建设。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要增加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资金投入的要求,进一步增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投入,加快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步伐,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更为可靠的外部水利灌排条件。要加强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注重灌区管理单位内部改革,支持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促进建立节水、积累和管护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和财政部领导要求,做好东北黑土区水土保持项目启动实施工作。继续实施好长江、黄河等重点区域水土保持和防护林建设项目,以及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养示范、林业生态示范、名优经济林示范等项目。
(三)加强部门项目管理。修订完善部门项目管理制度。公开发布部门项目申报指南,加强项目库建设,改进和完善项目评审工作,确保择优选项。切实加快部门项目联合布置、申报、评审、立项、计划编报和批复等环节工作进度,督促地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强化部门项目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同时,继续抓好科技示范项目后续管理工作。
四、加强调查研究,推进机制创新
围绕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问题,努力提高调查研究质量。调查研究重点选题是:如何围绕促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如何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要求,集中力量打造粮食核心产区;如何合理确定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环节,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如何实现开发与利用并重,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如何切实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更加有效地带动农民增收;如何引导和促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整体效益等。同时,要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机制创新:
(一)引导支农资金整合,完善统筹开发机制。继续推进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平台,引导和促进土地整理、扶贫开发、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努力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继续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引导支农资金统筹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主动搭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类和农村产业经济发展类资金整合平台,引导支农资金统筹支持新农村建设,提升新农村建设整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