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财税法规草案保密工作的通知
(1995年1月18日 财政部财法字3号发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于1995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财政经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最近,不少地方的财政部门相继编印了《
预算法》的学习资料,组织了学习培训,掀起了学习宣传《
预算法》的高潮,这种情况是很好的。但是,我们也发现一些学习资料中把尚未由国务院正式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代拟稿)》也收编在内,这是欠妥当的。因为国务院还没有审定,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时可能还会有变化;而且行政法规只有国务院才有权决定什么时候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