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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开办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保险公司
开办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字[1996]102号 1996年12月24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字(94)002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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